(一)山东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10门A等。
(二)山东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至少有6门为A等,其余科目为B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课程)必须为A等,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中学校长推荐类:综合素质出众具有发展潜质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可申请报考;具备中学校长推荐资格的中学,在我校教育教学实习基地学校中进行遴选产生。每所中学推荐总人数最多不超过2人,推荐学生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8日至6月1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访问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zsb.sdnu.edu.cn)查阅相关“报名注意事项”,登录阳光高考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二)上传报名申请材料 4/7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