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7日,通过审核的考生请登录阳光高考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2、测试地点:2016年6月19日在我校千佛山校区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具体集合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为准。
3、测试方式:学校综合素质测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
4、测试内容(成绩满分为100分):仪表仪态、口头表达、书写展示、思维品质、专业素养与潜质、特长展示等。
5、入围名单公示: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2016年6月20日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合成:学校根据学生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目成绩按照A=100分、B=9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2)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2、志愿填报:入围考生达到山东省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批次填报我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是入围的招生试点专业,否则入围资格无效。
3、录取原则: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若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7 首页 上一页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