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在中学盖章的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证明;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含选修课程学习情况);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理由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并签署姓名和日期(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7.对于符合校长推荐报名条件的,需提供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表(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联系人信息,系统自动通过邮箱发送表格)。
第五章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第十五条 报名材料审核:
201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学生报名材料,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的学生名单,6月16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示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第十六条 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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