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千佛山校区和长清湖校区两个校区,25个学院,84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学生35559人,其中研究生5127人、留学(课程)生174人,成人教育学生20382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317名,其中专任教师186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820人,正高级职称414人、副高级职称722人,博士生导师153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全面指导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信访有关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二条 山东师范大学2016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专业科类招生计划
教育学院教育学(师范)文史5
外国语学院英语(精品课)(师范)文史10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文史10 2/7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