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息港讯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规范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工作,保证群众举报投诉得到及时、准确、有效处理,富官庄镇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一)公开受理制。乡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举报投诉工作。
(二)受理登记制。对每起群众举报投诉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将举报投诉记录及时归档。对提供被举报人姓名、地址、具体违法事实的食品安全问题举报投诉,应填写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登记表。
(三)首问负责制。对群众举报投诉要做到谁接报谁先受理,不得推诿。对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首先接报的部门要填写移送书,在2个工作日内转相关部门;对可能涉及临汾市、永和县部门职能的,可转至永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处理,并应及时将移送情况告知有署名的举报投诉人。
(四)限时办结制。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应按规定及时处理,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或立案查处。需检验检测的,自检验检测报告书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或立案查处。具体办理或牵头办理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有署名的举报投诉人。
(五)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网络。群众举报投诉是打假治劣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要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和乡直企事业单位培养一支群众性的食品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和其他社会监督,综合运用相关监管部门在基层的协管队伍,拓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来源和举报投诉渠道,切实形成覆盖面广、便捷有效的“群众监督网”。
通讯员 任培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