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蓓说,《魔天记》第二部是一部刚刚开篇的小说,而游戏则计划在今年10月上线,小说与游戏几乎同步推出,能保证更大的粉丝转换率,与此同时,也便于游戏制作团队与作者随时根据销售情况调整内容。
买版权省了天价推广费,“不存在泡沫”
花几百万、上千万购买一个网络文学IP究竟值不值?这个问题,无论收益的作家、文学网站,还是出钱的企业,回答都是“值”。而“值”的原因则是粉丝效应省下了大笔广告费。
张蓓称,一个游戏在App store上的推广费用通常是一个CPA(Cost Per Action,每行动成本,按广告投放实际效果而计价的一种方式)15至20元,游戏开发商为了让自己的游戏获得更多用户,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广告费用,以求把游戏的链接放在更醒目的位置。
“推广一个手游,一周至少要花掉500至1000万广告费。”张蓓解释,相比广告费,1000万元IP价格并不多,IP本身已经能够带来巨大的“粉丝”群体,这便意味着,不用再花高昂的推广费就能获得更多用户,“买版权是划算的。”
邱文友预计,明年网络文学版权的价格还能有翻倍的空间。
罗立同样认为现在网络文学版权价格并没有泡沫,但他并不觉得游戏或影视企业花高价购买一个受欢迎的IP,就意味着成功。
“今年有很多非理性消费,企业觉得自己不买IP,名气就比不上对手。”罗立解释,这也是一些热门作家的IP价格直线上升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10件作品里只要有1个成功案例,哪怕另外9个都失败了,但第11个还是会有人会买,买家只会看到成功的案例。”
罗立预测,网络文学版权价格明年可能还会更高,但数量上不会有爆发式的增长。“版权对于开发者只能带来一个基础,节省了推广费,但最终能不能做好,还是靠制作和营销能力。”
高价版权对于作者的考验同样很大,事实上,真正能通过销售作品版权致富的网络文学作家只是凤毛麟角。
罗立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每年各类网文的产量高达上百万种,能够进入销售的(不是免费阅读)大约只有几万种。而其中,获得改编版权销售资格的网文更是屈指可数。与此同时,网络文学作家还要和传统文学作家“比赛”,在卖版权时,比谁更有名。
罗立把网络文学比作文学中的时尚圈。“大多数作品都有时效性。可能作家对当下企业给出的版权价格不满意,但如果不卖出,几个月后,他的作品很可能就没人买了。商家很容易用同样的价格找到一个替代品。”
残酷的竞争与高价的诱惑之下,无论是网络文学作品还是网络文学网站,都正在酝酿改变。网络文学网站迈向版权运营产业链下游的趋势逐步显现。
邱文友解释,过去,大部分作家通常以卖字为生:字数越多、篇幅越多,获得的订阅分成就越多。这也是许多热门网络小说动辄数百万字的原因。但当影视、游戏等改编版权销售成为作家另一种主要收入模式时,网络小说冗长、拖沓的弊端将会改变,作家会更重视作品的整体效果,而不是字数。
作出改变的,不仅是作者。罗立预测,版权所具有的价值将使文学网站把目光投向游戏或影视领域,“在文学网站转型之前,其主要收入依然会以订阅为主,订阅收入可能会占到6成至8成。但是,订阅的增量是有极限的,如果要突破极限,文学网站就要转型,介入到版权开发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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