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省政府260号令,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泉庄镇四措并举抓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强化齐抓共管全覆盖。切实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商解决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把做好服务作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好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危险性较大、安全条件较差的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当前某些非法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远远低于企业的非法违法获利,导致企业敢于铤而走险,疏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引发一些不应发生的安全事故,泉庄镇强化措施,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督促企业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改变传统的执法检查方式,采取联合执法、异地执法、聘请专家检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务求实效。深入企业、深入现场,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重,不仅要严格查找问题,还要注重告知企业如何整改。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依照法律规定和省政府260号令进行处罚,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对逾期不整改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强化媒体舆论监督。大力树立典型,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方面对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做得好的企业,作为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对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全镇范围内进行反面曝光通报批评,并公开对具体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及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情况。通过“抓两头、促中间”的手段,推动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扎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沂水县泉庄镇安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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