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育政策方面,给落户城镇的农村人口设置了过渡期。其中,规定:落户城镇的农村人口(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的工作人员除外)5年内可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
除此之外,户籍改革配套措施还包括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义务教育保障制度、完善医疗保险和卫生服务保障措施、执行养老保险政策、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大就业保障支持力度。
居者有其屋。农村人口进城,住房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其中,在住房保障政策方面,我市合理确定了住房保障范围、方式和标准,将符合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落户城镇农村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多种途径,逐步改善已稳定就业的无房或住房困难人员的居住条件。
在聊城,城镇的范围具体包括,聊城市市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这些地方的常住人口,就是聊城的城镇人口,一定程度上反映聊城城镇化发展的水平。
在这些城镇落户,聊城分了两大类: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落户,需要满足的条件仅包括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另外,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也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聊城市市区落户,四类人员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这四类人员包括:进城务工农业转移人口,在同一城市连续工作满2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通过合法途径购买、自建、继承房屋,以及租住成套住房并实际居住2年以上,且有稳定生活来源;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1年。
这些灵活的户口迁移政策,解决我市农村人口迁移户口的后顾之忧,确保了农村人口就近有序转移进城。
产业带动:
工业化吸纳就业
小城镇遍地开花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人的城镇化,取决于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速度。大量人口转移到城镇,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吃饭的问题”,这就是就业。没有就业,城镇化等同于“空中楼阁”。
当下,聊城推出“实施二次创业 贡献跨越赶超”战略,就是为“双百大城市”建设解决就业的主要举措。
在聊城,城镇的范围具体包括,聊城市市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工业、服务业吸纳就业,吸引农业人口到城镇转移,城镇人口增长,进而形成人口相对聚集、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小城市”,这就是目前实现城镇化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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