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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完善户籍管理 为农村人口进城开绿色通道

2013-11-29 15:37:37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聊城城镇化率从2008年的33.71%,增加到2012年的40.1%,城镇人口增加了近7%。
 
  目前,城镇化是全国范围的一个趋势。在城镇化过程中,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农业人口向工业、服务业从业人员过渡。这一过程,不仅是实现现代化的标志,更重要的是,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让他们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享受城市健全的服务。
 
  城镇化的背后,离不开产业,产业是城镇化的核心推动力;也离不开城市的吸引力,城市要像磁铁一样,让农民来这里就业、安家。
 
  城镇怎样才具有吸引力,农民迁入城市落户有什么担忧?近年来,聊城户籍改革政策就围绕这些进行。
 
  政策推动:
 
  保留惠农政策
 
  引导农村人口进城
 
  中小城市户口,早已褪去曾经的光环。
 
  2005年开始,我市就实行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得以取消,公民身份实现了平等。
 
  其实,如今落户难主要体现在大城市。大城市软、硬件环境,对人员的流动形成强大的吸引力,如北京、上海等,一个人拥有了北京户口,就意味着可以在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较好的待遇。
 
  人口从农村向城镇转移,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
 
  按照有关政策,针对城镇化发展的现状,不同规模的城市,实行“松紧有别”的落户制度,是当下的选择,即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在实施“双百大城市”战略的背景下,聊城今年出台了《聊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配套措施》(以下简称户籍改革配套措施),意在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促进人口合理流动,加快城镇化。
 
  相比城市人口,当前农村人口享受粮食补贴、生育政策等方面的优惠。在没有很好就业发展的前景下,一部分农村人口对进城落户存在一定的担忧。
 
  如,农村土地权益的问题,农村人口享受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随着进城而被取消?再如,生育政策的适用问题,农村人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还可以生育二胎,进城后是否还适用?针对阻碍农村人口“进城”的这些担忧,户籍改革配套措施给出了明确的说明,打消进城人员的顾虑。
 
  其中,规定:进城人员可继续享受目前农民的各项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得到保护,实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农村人员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等,必须尊重其本人的意愿,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强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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