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须于10月19日9:00至10月22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分数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与《报名表》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根据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4/6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