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29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9月30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6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hrss.gov.cn)、济南人事考试网(http://rsks.jnhrss.gov.cn)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2/6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