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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医院伤人事件呼唤公共安全

2015-06-05 08:52:26  |  来源:大众网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3日下午,德州市人民医院急诊抢救室和门诊区域发生伤人事件,2名医护人员和4名就医者受伤,其中受伤较重的1名就医者脸部和头部多处受伤,截至4日凌晨零点30分仍在手术,另有2名就医者头部受伤,均无生命危险。(6月4日大众网)

  一名刚刚出狱没几天的吸毒者,在火车站晕倒后被铁路派出所送到德州市人民医院检查,竟然会出现夺取敬重剪刀将6人捅伤的恶性事件,真是叫人不敢相信。但从这个事件中也可以看出我们的公共安全还存在着严重的缺失。
  德州市人民医院是一家大医院,有职工2000多人,现编制床位1300多张,但从新闻视频中看出,事故刚刚发生时,并没有看到医院保安的身影,也没有看到送人来医院的派出所民警的身影,他们是事后才出现的,对于这样的吸毒人员,为什么没有安保力量在他的身边进行监护?这里并不是想追谁的责任,而是提醒大家,在这样的场合,对于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不稳定因素,还是呼唤公共安全措施到位,才能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伤人事件。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该男子之所以行凶伤人,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吸毒导致的。一个才刚刚出狱没有几天的刑满释放人员为什么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又去吸毒?如果他本来就有吸毒前科,他曾有的两次盗窃前科都是因为吸毒所至,在入狱后为什么没有得到及时治疗就又被放归社会?这种因为吸毒导致的两次盗窃行为的人,没有根除病因,直接放归到社会之中,谁能保证他不再进行第三次、第四次盗窃?因为他需要吸毒资金,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他唯有通过盗窃等手段来获得。已经有过两次盗窃前科了,竟然还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解决,还要放归到社会中来,这是不是放任自流?难道杜某某出现的伤人事件,相关部门就没有一点点责任?
  从德州医院伤人事件可以看出,至少有三种可能使这起伤人事件得以避免。其一是如果当初因为盗窃事件入狱的杜某某在狱中就被强制戒毒,出狱后就不会再去吸毒,就不会再出现晕倒被送医院的情况。其二是铁路派出所的民警如果能够多负责任一些,一直监护在杜某某身边,杜某某伤人的行为也可能会被及时制止。其三是如果医院的安保力量能够再充足一些,每一层楼都有安保人员,杜某某行凶伤人事件也会得到及时制止或者减少伤害。
  公共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对不稳定因素应该抓好源头管理,不能等到出了重大事件后才来抓一阵,过后又依然如故,这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只有全社会都努力起来,从每一个环节入手,将工作做在前面,使不稳定因素尽量减少,才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害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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