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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2023-11-27 20:05:57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全媒体记者 陈雨桐 报道

  本报讯11月24日,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

  根据发布,今年5月,我市作为全省两个市之一成功入选2023年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获得中央福彩公益金2397万元支持,专项用于我市经济困难(特困分散供养、低保、边缘)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期为一年,从成功入选之日起至2024年6月底结束。

  服务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方面条件:居住在日照市范围内、具有日照市户籍且60周岁以上的特困分散供养、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经评估为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老年人有相对固定的家庭住所且具备一定的居家照料条件,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拟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拟建床的住房应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至少三年内未纳入当地拆迁改造规划;重度失能的居家老年人,应有共同居住且相对固定的家庭照护者。

  我市在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况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标准为3000元/户,保证3000元足额享受。已进行过民政部门适老化改造或残联部门无障碍改造的老年人家庭可以按照1500元/户的标准享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升级改造服务。

  同时,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服务。居家上门服务的标准为4至6次/月,120至180元/月,在项目周期内不低于30次。服务分为基础服务项和技术服务项,根据复杂程度认定次数不同,按照民政部要求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在同一服务对象家庭中不重复享受,入户一次不低于1小时。

  据悉,经过前期摸排,预计项目期内为我市4811名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为7107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共惠及约1.2万名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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