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双方的信息,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数据都记录得很全面、规范,希望继续保持。”检查人员表示。
随后,检查人员又对店内散装零售食品的产品标签规范,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添加剂进行明确标注等内容进行了一一检查指导。
■部门解析
“一票通” 串起食品流通各环节
王冈波(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根据《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山东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食品(含海参食品)经营户中推行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进(销)货单”,也就是以实现就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质量可追溯机制建立起来的“一票通”制度。
“一票通”制度具有“数据共享,一票多用,源头管理,全面覆盖”的优点,实现了良好的食品监管效果。其中,在流通环节食品(含海参食品)经营户中推行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进(销)货单”是将规范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零售商的进货凭证合二为一的三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关联使用。其中一联,由经营者交由所在地工商所将载明的信息录入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
以“一票通”制度为食品监管落脚点,为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提供了方便,达到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预期效果,实现了“工商部门动态监管,经营者自律守法经营和消费者参与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为食品安全工作构筑起一道全新的“防火墙”。
此外,我们还实行了“裸(散)装食品标牌公示制”,要求食品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可直接食用的散(裸)装食品的名称、来源、加工日期、保质期、销售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标牌的形式公示,以起到明示消费者,制约经营者的目的。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