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终止234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为中外合作办学“瘦身”,在很多专家看来,是在以退出机制“倒逼”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提升,这不仅是近年来完善和创新中外合作办学监管方式的重要成果,也突显了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坚决推进淘汰更新、优化升级的政策导向。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8年6月,我国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2342个,其中本科以上机构和项目共1090个。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退出机制建设,完善从准入到退出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从而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发展,提质增效,依法办学,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提高社会满意度。
一些机构和项目优质资源引进不足、教学质量不高,导致办学难以持续
打开教育部网站上的终止办学名单,不少知名高校赫然在列。为什么这些机构或项目终止办学?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取得长足发展,在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认可度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在加速发展的同时,一些机构和项目存在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不足、教学质量不高、学科专业能力不强、缺乏内涵式发展机制等问题,导致学生满意度低、吸引力弱,办学活动难以持续。”
“本次退出的5个机构和229个项目,实际情况各有不同,但共同点在于不能完全契合和满足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对高品质教育教学的要求,办学难以持续。”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副教授王奇才分析,这些机构和项目有的是引进的教育资源不再具有相对优势,有的是合作模式不再具有明显竞争力,有的是学科专业不符合当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时,也存在原有办学模式无法满足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要求,在质量评估、信息年报、注册认证系统等监管举措中暴露问题,中外学校因而放弃继续办学、选择退出中外合作办学的情况。
“伴随着中外合作办学连续10多年的高速发展,部分地区、学校或社会机构盲目开展合作办学、忽视外方资质等问题已经凸现,规模型增长模式已经遇到了天花板。因此,叫停这些缺少可持续办学能力和学科专业竞争优势,甚至从未‘开张’便已‘名存实亡’的机构和项目实乃众望所归。”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赵彦志认为。 1/4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