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湖遗址文化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贾湖骨笛由五孔、六孔能奏出四声音阶和完备的五声音阶;第二阶段出现了七孔笛以及七声音阶;第三阶段衍生出八孔笛和变化音。当贾湖文化发展到中期阶段,古人对于声音的追求已不再满足于简单的声响,而是要能够吹奏出完整、和谐的音乐。作为对自然物理声音和社会生活声音的超越,音乐在这个时候已经从现实生活和心性意象中分离出来,具有新的外在指向的意义和价值。
在大约9000年前的社会里,少数人因通晓自然规律并且掌握了占卜、骨笛的吹奏等一些独特的技能而成为社会精英。他们应具有较高的审美,这样他们用骨笛所吹奏的曲调才更加动听,乐曲才会代代相传。后人不仅继承了前人使用骨笛的技巧,而且将骨笛进行改进,增加音节使乐曲的曲调更为丰富,于是骨笛作为地位和精神统一的象征贯穿了整个贾湖文化的发展历程。试想一下,在大约距今9000年前的一场巫术仪式上,当巫师吹响起骨笛,音乐因音符的准确而更加动听,参加仪式的人们也共同沉浸在音符所编织的虚幻世界当中。
巫术是一种原始集体表象,它往往需要巫师与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巫师借助某种仪式和道具,尝试利用超自然和神秘的力量使其能够沟通天地,在巫术形式的背后不仅是人对自然的敬畏与崇拜,同时也是人类自身秩序的建立。音乐所拥有的特性能够使巫术的参与者在精神上产生共鸣,从而形成统一的心理状态。音乐作用于人脑能通过想象和联想产生意象,这种幻想与酒精作用于巫师相似,能够使人们共同进入仪式的状态。这是音乐在巫术中的普遍作用。甚至可以想象,巫师所吹奏的不同乐曲以及用不同的骨笛演奏,代表着不同形式与目的的巫术。
新石器时代对于中国是一个文明起源的时代,文化在此时诞生与繁衍,一根骨笛传达出贾湖先民的智慧和他们对客观世界的态度,音乐文化也在此时萌芽,生命从此有了律动。文化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史前人类经过长期的劳动与探索从自然当中发现规律并将其运用到生产生活当中,从而成为文化的基因。在贾湖骨笛被发现后,学者们就对骨笛音响进行了复原,通过复原后的吹奏技巧即与笛子的纵轴呈45°夹角吹奏的斜吹法能够演奏出现代笛子所能吹奏的乐曲,其中保存最为完好的骨笛还吹出了河北民间曲调《小白菜》。七声音阶骨笛的出现所引出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我国传统的五音律宫、商、角、徵、羽合称“五声”,也许在远古时期就早已经历了探索发展的过程,我国的音乐文化在发展的过程中完成了音乐七声音阶的自然属性。这种从远古时期传来的音响就如古人与今人的对话,让我们感受到史前文化的巨大魅力。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19日 13版) 5/6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