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清醒而清廉,道理非常简单。这是公仪休给予我们的最大启发之一。
拔园葵毁织机
家人不涉民间产业
太史公笔下,公仪休另一轶事,今天读来更令人咋舌。
“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公仪休吃了蔬菜,感觉味道很鲜美,就把自家园中的冬葵菜都拔下来,统统扔掉了。他看见自家织的布好,立刻把妻子赶出家门,还烧毁了织机。
这些举动,未免太不合情理,太不近人情。但他紧接着说的话,道出了其疾言厉色的原因:“难道要让农民和织妇,无处卖掉他们生产的货物吗?”
还原至春秋时期鲁国的社会生活中去看,公仪休的言行绝非无情之举。
“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史记·货殖列传》中载,山东位于黄河下游,气候温和,物产丰富。优越的自然条件,让农业在此最先萌芽。
先秦时期,人们对蔬菜和果树的栽培记录,可在甲骨文中找到“圃”、“囿”二字的原型。至商代,圃和囿还很稀少,仅为奴隶主们所专有。圃、囿中栽培的蔬菜和果木为供他们独占享用,奴隶们吃的是野菜和野果。
西周时,周王室专设官职,以管理菜果的栽培,蔬菜和果实成了奴隶主贵族们日常的食物。到了春秋时期,列国都有了自己专设的种植菜果的园圃,例如见于《左传》《国语》等书的记载,鲁国有蒲圃、郑国有原圃、卫国有菟圃、晋国有桃圃等。
在公仪休生活的年代,除了周王和诸侯公室的园圃外,开始出现平民和农民经营的园圃。春秋时,贵族园圃发达以后,栽培蔬菜、种植果树已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有的平民因有了专门的经验和技术而自成一业。
这时种菜的园圃,相当于“国企改制”催生出的“现代产业园”。对于刚刚萌生的脆弱的民间产业,身为国相,如何表示支持?公仪休拔去自家园中冬葵菜。他不是无情,而是对民情体察至深。
鲁国有崇尚节俭的传统。从《国语》相关章节可知,鲁国贵族夫人自己在家织布,并不鲜见。公仪休焚烧织机的诱因,是看到自己家里织出的布精美,甚至将妻子赶出家门。后人难免要替这位巧妇喊冤。
对于公仪休而言,拒鱼是“奉法”,拔园葵、毁织机则是“循理”。此时他所循的“理”,并非站在家庭经营的角度,而是站在国家治理的角度,通过对其家人的警示,表明绝不涉足民间产业的态度,目的是保护农士工女来之不易的饭碗,推动整个国家走向繁荣。
周礼尽在鲁
廉政传统“三驾马车”
正如司马迁对公仪休的判词所言:“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
刘振佳教授分析,春秋时期,鲁国之所以产生一些道德性的人物,包括季文子、公仪休等,以至于产生孔子这样的集大成人物,有其独特的社会土壤。
鲁国是周公长子伯禽的封地,与周朝天子同为姬姓。在建国之初,鲁国就严格奉行西周以来所建构的“为政以德”观念,乃至形成为整个社会重视道德的文化传统。
一方面,社会整体具有浓重的文化与道德氛围,无论是从历史的文化积存,还是现实文化创造,尤其是社会上德风浓郁,形成了所谓“周礼尽在鲁也”大环境。即使在“礼崩乐坏”的时代大背景下,鲁国“犹秉周礼”。
另一方面,外在的社会道德氛围,内化成鲁国人的道德自觉。所以,在鲁国,注重道德修养和自律意识成为人之共识,所谓“仁以为己任”。孔子说道:“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
第三,社会普遍遵循周公所制定的“礼乐制度”,起到有效的示范作用。所谓“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礼乐制度是人日常生活必须遵循的制度准则,客观上规范了人们的行为。
从廉政的角度,社会道德风气创造出了“取廉”的观念意识,内在道德自觉则奠定了“守廉”的心理基础,而礼乐制度则建构起“行廉”的法度规矩。三者交互作用,共同构成了鲁国早期社会形成廉政传统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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