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送一件青铜器去鉴宝,号称西周遗存,专家仔细鉴定后说,这哪里是什么西周的,明明是郑州的,而且是上周的,出自老周的,你是孙子小周吧?(必须申明,我对郑州和周姓没有丝毫不敬)
千万不要把这个段子视为一个笑话。
艺术品造假史,尤其是书画造假史恰如赵汝珍在《古玩指南》中所指出的:“书画之作伪由来已久,为之精者每有混珠之可能,今世存古玩十九皆鱼目也,鉴别者若不深悉其作伪之内蕴,而徒从事作品之判别,鲜有不受其骗者。故其作伪之道,因物因事而异,方法殊难。”据载,自三国时期起我国就有作伪的记录,晋代书画临摹作伪初具规模,隋唐盛行,宋以后泛滥,沪上张泰阶者集晋唐以迄明代书画二百余件,居然编成《宝绘录》,所录皆为伪作且公开播布,可谓厚颜无耻、狂妄至极。清代吴修在《青霞馆论画绝句》中作诗以讽:“不为传名定爱钱,笑他张姓谎连天。可知泥古成何用,已被人欺二百年。”越清、民国至于今日,已形成全国性、规模化、科技化、产业化之势,尾大不掉,不可收拾矣。
作伪的界定存在极大的困难,比如出自学习的目的,一般就称之为临摹,并不视之为作伪,如梵高临米勒的《播种者》,习书者临颜、柳、虞、欧等;比如,被指定的机构利用高仿技术印制的书画作品,也不视为作伪,如荣宝斋木版水印;比如,文博部门对古代碑碣进行有组织的、一定量的拓印甚至销售,也不视为作伪,如西安碑林博物馆;再比如,世界级的大师为了满足一部分的市场需求,进行限量版的复制,也不视为作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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