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财政局直面问题,多方用力,积极应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全面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开、公平、高效、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
一是严把采购“需求关”,从交易源头“防范”。我县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从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编制、开评定标等各个环节规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行为,防止出现采购文件“量身定做”、评标办法“因人而异”,从严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减少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
二是严把评标现场“监督关”,对评审行为“制约”。我县严格执行《山东省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通过一标一评,监管部门现场监督的方式全方位制约评审专家的随意性,从而规范和约束评审专家的评标行为,防止因专家评审原因导致质疑投诉行为产生。
三是严把律师审核“制度关”,促投诉处理“合规”。县财政局聘请两名律师为单位专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受理、调查取证、咨询论证、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确保质疑投诉处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进行。(王春明 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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