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沂水县高桥镇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四严格四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监督到位。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形成“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对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进行大快严通报,对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严格教育培训,强化防范到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要把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企业防范事故的前提和基础,狠抓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完成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效果情况,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技能,把加强安全培训作为防范和减少事故的源头性、根本性对策,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是严格隐患排查,强化整改到位。在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体系,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件件有整改、项项有回音、事事有督查。
四是严格执法检查,强化处罚到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执法在事故防范过程中的预防作用,坚持严格检查、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效率,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整改到位。要进一步转变重执法检查,轻行政处罚的工作理念和执法方式,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形成执法检查和处罚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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