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以来,沂水县高桥镇多方投入、加强人防技防建设,促进了平安校园建设,截至目前,在学校未发生一起伤害学生的案件,未发生一起家校纠纷。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镇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安监办、交运所、中心校等单位为成员的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各个学校也都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镇党委同各个学校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校长作为平安校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纳入综合治理全年考核,各个学校的工作情况由中心校纳入教育千分制考核,年底作为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
强化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教育。由综治办牵头,定期组织公安、中心校、安监办、交管所等部门对辖区内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向每位接送学生的私家车、摩托车、农用车驾驶员发放驾车安全明白纸,并同每位有车辆的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镇还统一组织公安民警、学校交通协管员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能见到警车、警察、警灯,维护好交通秩序安全。二是在各个学校、幼儿园建立了法制宣传长廊,及时更换张贴与学生密切相关、通俗易懂的法制内容和安全知识。三是开展好法制和安全课。各个学校每学期都至少聘请法制副校长给学生上一堂法制课,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学生自身防护等为主题的安全防范教育,每个班级每月至少利用班会时间开一次法制安全课。今年以来,已经有10名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15场次。
强化安保措施,落实安全制度。一是加强学校、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为每处学校、幼儿园配备了2名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配备的安保人员统一由公安派出所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治安人员配备情况报公安派出所备案。二是加强技防建设,实现全覆盖。镇统一投资10万元为全镇9处中小学、幼儿园架设了121个探头,在重点部位除视频监控外还安装了一键报警器、防盗网、防盗窗等设施。三是加强对外来人员、车辆的管理。对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对内部人员、车辆实行出入证制度,对每一名学生都建立档案,实行家长实名接送家长制度,不见家长不放学生。
强化各类排查处理,加强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一是对校园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进行不定期排查,并及时做好防范和化解。二是对校园周边地区的重点人员进行排查,重点是刑释解教、治安重点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智障精神病人等,建好工作台账,落实好责任人。三是对发生的危害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公安部门依法从严从速进行处理。
强化学生管理,实行接送学生实名卡制。对全镇所有的学校、幼儿园学生实行实名卡制,当家长把学生送到学校后,由班主任发给家长一张学生实名卡,放学后以班级为单位送学生到校外200米,根据发放的卡由家长把学生接走,卡由班主任留下。对家长实在有事而不能来的,由学生进行确认并由班主任同家长联系后方可由他人代替接走。
截至目前,在学校未发生一起伤害学生的案件,未发生一起家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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