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全面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工作,按照省、市、县要求,黄山铺镇组织召开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加防范 。
一是压实安全工作责任。乡建办要全面落实工程安全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职责。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对工程安全负总责,要与参建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执行人及相关责任。
二是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施工的各项具体措施,人员转移、撤离方案,配备必要的器材和物资,组建抢险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组织对工地、宿营区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要加强监测、提前预警,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缺乏有效防范措施的危险区域,要坚决停止在建工程施工。要密切关注对施工重点部位的不利影响,及早进行防范,出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转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参建单位要强化安全值班值守工作,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根据情况及时做好施工安排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建工程主管部门要对在建工程安全准备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存在隐患或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销号。要加大检查频次,力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王金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