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和目标,结合平邑县实际情况,平邑县安监局从五个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一是全面深入开展培训教育。平邑县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平邑实际,科学制定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班采取分类组织、视频教学、分析点评、现场参观等方式进行。培训教育以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要求为引领,同时邀请企业负责人在培训班上介绍经验、交流体会,增强培训的实效性。通过培训来提升平邑企业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推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扎实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重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行指导服务和评估。主要评估认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全员责任落实、风险管控清单修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运行、考核奖惩落实、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调整。企业未通过政府委托第三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评估的,一律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限期1个月出具整改报告并由第三方机构复核;复核仍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是组织开展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点评。为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质量,省、市将采取视频点评的方式推进建设工作,点评的方式先由企业负责人简要评价本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再请基层有关监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点评,最后进行提问交流。
四是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对接应用。积极推进省安监局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对接应用。同时结合平邑企业实际情况开发研制系统运行手机App软件,进一步优化和改进体系运行质量和效果,扎实有效的推进我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信息化进程。
五是强化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平邑县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双重预防体系内容纳入到每个集中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之中,做到逢查必查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应判定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重大风险没有实施最高管理层级管控,且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的,一律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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