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 《每日经济新闻》12月18日刊发《贝昂:格力抢夺空气净化器技术 格力:贝昂技术不过关才没合作》后,苏州贝昂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贝昂科技)炮轰格力集团抢夺专利事件进一步发酵。
昨日(12月22日),贝昂科技创始人冉宏宇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贝昂科技于上周五(12月19日)已委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正式起诉格力侵犯其无耗材空气净化器的专利权,法院已经受理此案件,相关诉讼材料也已经送交法院。不过,冉宏宇并未透露是哪里的法院受理。他表示,目前不太方便公开,需贝昂科技拿到立案号后才会发布正式声明。
对此,格力方面回应称,“既然对方已经起诉,集团相应会应诉,至于如何具体应对还需和律师沟通。”
纠纷进入法律程序
昨日,贝昂科技并未向记者提供具体诉讼资料,但其此前公开具有专利争议的双方产品(空气净化器)资料显示,它们都具有相同的技术原理和特点。核心部件一(发生极的对比):发生极结构设计相同,发生极极丝间距相同;核心部件二(收集极的对比):极板形状/构造相同。此外,核心部件在机器内放置的对比:核心部件结构相同。
对于贝昂科技的起诉,资深法律人士赵占领认为,“先起诉并不代表就更有利,关键看起诉的证据和理由是否充分。”关于专利的起诉,最关键是收集好证据,包括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以及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企业遇到专利诉讼后,常用的策略是针对原告的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的申请,一旦专利复审委受理申请,接着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专利侵权诉讼。此外,也需要寻找合理的抗辩理由:比如不侵权抗辩,即被告实施的发明创造不属于原告的专利保护范围。如果格力在专利申请日前已进行了实质性的专项投资并且完成了必要的技术准备,则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所以,需要被告企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有效制定相应的抗辩策略,积极利用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格力集团此前表示,贝昂科技还侵犯了集团产品的三项专利。
赵占领告诉记者,此次出庭并不需要提供贝昂科技侵权的证据,这个需要格力集团另外起诉,两个诉讼之间是完全独立的。
对于贝昂科技的举动,格力方面回应称,“既然对方已经起诉,集团相应会应诉,至于如何具体应对还需和律师沟通。”
业内:走司法程序是最佳选择
目前,贝昂科技和格力集团要做的就是等待开庭。在业界看来,此次事件上升到司法程序的速度之快已远超外界预期,而原告方不是格力集团更是出乎外界预料。
产经评论家刘步尘认为,事件中,双方均表示走法律途径,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格力集团的 “不排除走法律途径维护专利”可能更像是一个外交辞令,并非真心想走。
刘步尘指出,“首先,能够走司法程序是最佳的选择。‘口水仗’继续打下去已经没有意义,毕竟这样做无法替代法律,只有法律能给出结果证明清白,从而最终可以确定谁抄袭了谁;其次,贝昂科技如此之快地进入司法程序,不排除其或有想要利用此次事件来推广自己品牌的用意在其中。”
刘步尘告诉记者,“从战略营销的角度看,我相信贝昂科技初期的目的已经达到。”刘步尘分析称,贝昂科技应该会有这样的考虑,而且也达到了目的,如果继续沿用“口水仗”策略,就已经不合适,甚至还会给外界炒作痕迹明显的感觉,走司法程序实为明智。
不过,国内知识产权环境目前并不尽如人意,侵权事实复杂,不易认定,借由一般专业人士,很多侵权企业对相关技术做稍许调整就能规避法律条款。在赵占领看来,由于专利诉讼涉及多个程序,非常繁琐,耗时很长,两三年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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