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星N7102型号手机无法实现其广告中所宣称的“在世界范围内无障碍使用”,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被50余名消费者以虚假宣传为由告上法庭。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被一审法院受理后,被告三星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后,又就管辖问题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诉。
50余名消费者起诉称,三星N7102型号手机的广告材料中宣称,这一型号手机支持双卡双待,并号称在世界范围内无障碍使用。但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这一型号手机无法实现北美、香港等地的漫游。消费者请求法院判令三星公司退还购机款并支付1倍赔偿款。
一审法院受理此案后,三星公司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涉案手机的生产地在广东省惠州市,请求将此案移送惠州市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三星公司住所地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审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三星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理由与一审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理由相同。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黄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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