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与张伟强有同样烦恼的还有胡平(化名)和马国正(化名)。
胡平所在的连云港市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远通公司”),在2009年8月与沃尔玛(江苏)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签订《意向书》,并于同年12月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远通公司负责为沃尔玛建设卖场。
“此后,我们按沃尔玛要求投入巨资建设,经3年多时间,至2013年9月28日,我们向沃尔玛方面发函要求他们进场,同年9月30日,沃尔玛声称对租赁标的物检查,并表示物业未能符合租赁协议约定的进场施工条件。10月11日,我们针对沃尔玛提出的未满足进场施工条件及修理清单所列问题进行回复和解答。但是在10月25日,沃尔玛就向我们发出了关于终止《房屋租赁协议》的通知。”胡平表示。
胡平还告诉记者:“但我们对沃尔玛所谓‘未完成项目清单’所列8项事由,逐一对照和研判后认为均是牵强的理由,如‘外墙涂料施工’在沃尔玛方面2013年9月30日的修理清单中并没有列明,但在10月25日的‘未完成项目清单’中却单独列出,作为终止协议事由。”胡平表示,因为合约终止,该公司投建的卖场还未开业就“黄”了。
在安徽黄山的马国正也处于同样的境地,他向记者出示了与沃尔玛方面的公司往来函件。
“我们黄山天盈福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盈福地公司’)与沃尔玛(安徽)商业零售公司于2011年2月签订合同,沃尔玛拟租赁我们开发的六期商业裙楼2~3层部分物业,约1.2万平方米,该期工程在进展中因规划调整审批流程复杂,政府对该商业项目规划做了数次论证,造成审批时间滞后,加之沃尔玛对工程要求不断变更,使工程进度受影响,原定2012年5月底进场装修未能达成。我们对这一情况于2012年5月初致函沃尔玛项目负责人作了说明,沃尔玛方对此也未表示异议。此后我们与沃尔玛方仍正常沟通并继续按其要求施工,直至2013年5月,沃尔玛突然停止与我们联络并在8月份致函,称因我们未按约定时间达成其进场装修条件,指我们违约,沃尔玛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天盈福地公司相关负责人马国正强调,在2012年5月后,沃尔玛方面一直与其保持沟通并不断变更工程要求直至2013年4月,但之后,沃尔玛方突然提出解约,实在令人难以接受,且其解约理由也不成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宁波慈溪也有一个类似项目,也由当地开发商按沃尔玛要求建设卖场后,因同类问题被沃尔玛终止合作,导致还未开业就结束。
业主拟索赔上亿元
张伟强、胡平、马国正等皆表示,沃尔玛的硬件要求很特殊,因此所有工程都是按沃尔玛要求打造,单个项目耗资9000万元至1亿多元不等,而如今都还没有营业就被沃尔玛终止了合作,这些投资也就“打了水漂”。
虽然也有业主去寻找过其他零售商品牌入驻,但是每家品牌对硬件要求有所不同,一时间很难解决空置问题。
“空置的不仅是卖场,我们这类三四线城市,很少有国际大品牌进入,因此签约后,我们在购物中心招商时就打出了沃尔玛即将进驻的广告,于是很多中小商铺就冲着沃尔玛品牌租赁了购物中心的其他商铺。如今沃尔玛开业不成,很多中小商户认为我们欺骗他们,既然沃尔玛不来了,他们也没有继续租赁我们商铺的意愿,于是很多商户都退租了。粗略估计一下,我们购物中心地下一层到4层,目前已有约三分之一商户退租。这对我们而言又是一笔巨大的经济损失。”张伟强苦恼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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