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营造我县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近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工作。
确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数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我县所有参创单位中评选1000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鱼邱湖所南湖路沿街商户、三十里铺所“锦鲤小镇”商户、向阳花开景区商户应全部创建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南湖路将打造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
明确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评估标准。各市场监管所全面负责辖区内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评估工作。严格按照示范单位创建评估标准,确保各个行业领域全面覆盖,评选出各辖区内的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同时打造一批精品创建单位,为申请市级、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打好基础。
开展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抽测。各市场监管所在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估完成后,县局将在各市场监管所评出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中按一定比例抽取示范单位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予以撤销。
(王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