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春节期间,为加强全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平原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供销合作社5部门联合行动,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进行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拉网式排查,主要针对全县的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集市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整治重点为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制品、肉制品等品类。截止目前,5部门联合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65人次,检查大集等各类市场28次,食品生产主体45家,食品经营主体402家。对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包装标识是否合法等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同时,春节期间,针对食品销售旺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对农村大集食品整治的力度,先后对240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其中合格产品237批次,不合格产品3批次,合格率98.75%,农村食品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为更好的开展整治行动,5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全县张贴《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600余份,发放《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8500余份,提醒群众对假冒伪劣产品要严加防范、积极举报。
2月21日,德州市督导组来平原县检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平原县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希望全县继续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整治行动向纵深开展。县农业农村剧亦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打赢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这场战役,切实保障广大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