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安监局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的烟花爆竹常年经营零售业户进行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发证审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以及《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18]1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合理布局,为新一轮烟花爆竹常年经营(零售)许可证办证做好前期准备。
一是加强领导。县安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常年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组织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分管领导直接带队进行实地核查。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对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工商业户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协助烟花爆竹常年零售业户准备换证资料,如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指导其进行整改,对于不予许可被取消换证资格的经营户,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是严格审批。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社会需求,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严格控制城市城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严禁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对走街串巷,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一律不予办理。
三是强化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业户的管理,县安监局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履行职责,从烟花爆竹的采购、储存、销售和证件管理等多个方面加强监管,发现一证多点、超量储存、随意变更经营场所、异地经营等违规行为的,及时进行查处纠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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