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 沂水讯 沂水县许家湖镇人大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线,把服务“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镇人大日常重点工作范畴,全镇人大代表积极主动投身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 ,积极推动村集体增收工作。2016年度,全镇70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358.64万元,平均收入5.1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380元。
依托社区建设促增收。紧抓省级示范镇建设有利时机,许家湖人大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积极督促进行旧村改造,搞好土地复垦,做好腾退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提高集体所有土地价值,同时把开发建设的沿街楼房店面作为集体资产,合理确定租赁期限,收取相关费用增加村集体收入。
盘活集体资产促增收。一是自然资源租赁。将村集体的矿山、林地、水面、河流等自然资源承包租赁出去,收取承包费,增加村集体收入。二是闲置资产租赁。将村集体闲置的房屋、土地、仓库、院落等资产承包给业主经营,收取一定的承包费,推动小微项目进乡村,增加村集体收入。
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增收。通过争取上级光伏项目,由政府投资,在集体房屋和农户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板,积极发展光伏地面电站、光伏大棚,通过发电收益增加村集体收入。全镇光伏发电累计投入资金287万元,建设6处分屋顶电站,平均每年每村可实现增收近万元。
扶贫资本折股分红促增收。抓住扶贫机遇,利用扶贫政策,整合上级各类扶持资金,集中财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建设镇域扶贫产业项目,项目由合作社经营,村集体将资金投资入股合作社,合作社从经营收益中按比例给予分红,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
依托旅游项目促增收。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充分挖掘区域性旅游资源,打造长虹岭田园综合体、东升韵彩休闲度假区、美丽乡村等,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主体参与等方式,开发休闲、文化、农家乐和生态观光农业,增加集体收入。截至目前,全镇共建成休闲采摘大棚32个,农家乐20处,年可实现经营收入近千万元。(李忠强 许向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