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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山亭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三项制度” 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2019-08-21 06:44:15  |  来源:山东信息港  |  作者:刘志强 胡月明  |  阅读:  字号: T   T
 

  本网讯 法律援助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护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关系到法律援助的公信力,今年以来,山亭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法援工作,为群众提供有普惠精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是建立以需定训制度,为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提供人才支持和队伍保障。定期组织法援律师、各援助站点联系员开展法援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接待规范、礼貌修养、服务意识以及新修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帮助法援人员更新知识、提高管理能力和办案技能。

  二是建立案件质量评估制度,为规范和引导法律援助办案行为提供指引。综合运用法援办案群众监督、回访受援人、征询反馈意见、案卷审查等多种评估措施和形式,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和接待咨询等重要环节,积极开展法援案件质量评估,做到以评估促质量,以质量保服务。

  三是建立窗口律师值班制度,为群众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由辖区律师事务所自愿报名,经区司法局审核,从每家律所挑选积极性高、遵守职业道德、恪守执业纪律、热心公益的律师进行培训后,在区法律服务中心窗口轮流值班,办理法律援助申请,解答群众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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