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公务员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的面试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
五、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确定体能测评人员的办法,详见《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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