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发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德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务员考录专题”发布德州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和德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面试公告。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报考指南》)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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