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陵城区的李某以顶冒名的方式骗取陵城区某银行贷款900余万元,银行多次催收,拒不偿还。近日,李某被陵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以骗取贷款罪刑事拘留。
今年7月份,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经侦大队接到陵城区某银行报案,称陵城区的李某在2003年在该银行贷款20余万元,经银行多次催收,仍未归还。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李某在2003年至2010年之间,多次顶冒名到银行贷款,前后共贷款900余万元。经审讯得知,李某首次从银行贷款后,又多次利用他人身份顶冒名到银行贷款,将贷到的款项全部转入自己的银行账号挪作他用,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向记者介绍,顶冒名向银行贷款并且拒不归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会追究使用贷款人的法律责任。目前李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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