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一级水平,且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并有效运行。
(6)没有被其他行业领域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记录。
存在下述11种情形的任何一种,就将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
(1)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3)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3/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