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旅游饭店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职责和工作办法(试行)》,这150名义务监督员主要履行以下监督职责:监督旅游饭店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主要包括已取得旅游服务质量标准等级的饭店企业是否按照标准等级提供服务,是否存在虚假标注和宣传标准等级的问题;提供的服务和商品是否健康、安全、卫生,商品和服务是否明码标价、质次价高、假冒伪劣,旅游饭店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情况,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旅游服务标准的问题;对规范旅游饭店市场秩序、提高旅游饭店服务质量、改进旅游饭店服务流程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旅游饭店消费者依法合理维权,或反映社会公众理性诉求等。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司琰介绍说,本次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经过4个程序的层层筛选,吸引了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司琰希望各位监督员在兼顾这项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山东省旅游饭店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职责和工作办法(试行)》开展工作,为山东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的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争做一个合格的山东省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社会义务监督员”。
何庄龙在讲话中表示,今年,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省旅游饭店协会启动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社会化监督活动意义非凡。下一步,协会要认真做好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社会化监督活动各项组织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搞好义务监督员工作的培训机制、评估机制、激励机制,明确义务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和内容,及时收集监督员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并同有关饭店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集合社会力量共建共管,旅游执法课是旅行社监督员“开学第一课 2/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