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邢洪锐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为减少社会组织登记环节,山东提出,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需经过名称核准、成立大会事先备案两个服务环节和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环节;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需经过名称核准服务环节和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环节。其中,社会组织登记行政许可事项,自民政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换届事先报批。除确有必要的,原则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成立登记现场勘察;根据需要安排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现场勘察,能联合勘察的,民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一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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