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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第三批次终生禁驾名单

2015-09-20 09:14:47  |  来源:大众日报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记 者 贾瑞君 
   通讯员 孙 培 报道
  本报济南9月18日讯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加强警示教育,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今天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第三批全省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计240人,其中绝大多数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同时公布的还有10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10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包括:
  滨州“1·1”交通肇事案件。2014年1月1日,徐某驾驶车号为鲁M**926的三轮汽车行驶至滨州市邹平县会仙四路西首处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二轮摩托车乘车人李某当场死亡,席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徐某驾车逃逸,后到滨州交警部门投案自首。经调查,徐某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未确保安全且存在肇事逃逸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最终,徐某被滨州市邹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滨州“1·12”交通肇事案件。2014年1月12日,刘某驾驶车号为鲁M**557的轿车行驶至233省道滨州市博兴县兴福镇路段时,与一辆拖拉机相撞,造成轿车乘车人李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滨州交警部门调查,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1.7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并发生事故,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最终,刘某被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被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滨州“4·30”交通肇事案件。2014年4月30日,张某驾驶车号为鲁E**211的轿车行驶至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渤海二路路段时,先后与行人季某、王某和张某相撞,造成季某当场死亡,王某和张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逸,后到滨州交警部门投案自首。经调查,张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且存在肇事逃逸违法行为,故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最终,张某被滨州市滨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并被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泰安“7·10”交通肇事案件。2014年7月10日,张某驾驶无牌三轮汽车行驶至泰安肥城市泰东路安庄双村路段时,与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逸,后被泰安交警部门抓获。经调查,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4.5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5.3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最终,张某被泰安肥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被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10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还包括:聊城“9·9”交通肇事案件、枣庄“11·23”交通肇事案件、临沂“1·10”交通肇事案件、淄博“1·21”交通肇事案件、临沂“4·1”交通肇事案件、日照“4·18”交通肇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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