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宣传,形成氛围。低保工作政策性非常强。市民政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宣传册、宣传画、明白纸等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深入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集中复核工作中,耐心细致做好基本政策的解释工作,帮助群众解除模糊认识和错误理解。比如,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只有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才能享受;低保不能与残疾、大病划等号,暂时困难要通过临时救助来解决;民主评议不是选举,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低保不能终身制,家庭条件好了要退出等等。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筑牢阳光低保坚实基础
这次“阳光低保”行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必须实行各级民政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直抓到底,步步相连,环环相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为保证专项行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市民政局下发《关于“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县级领导督导分工方案的通知》。通过暗访、督查、调度、通报等形式进行督导。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级包片制度,通过督查、调度来指导和推动工作,同时要加大暗访和抽查的力度。检查督导时要实地查看,进村入户,身子真正扑下去、沉下来,既要看档案,也要看公示,既要走访低保对象,也要走访周围群众,不能光听汇报、走马观花。对行动效果差,群众意见大的,要敦促其翻工重来;对行动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及时向主要党政领导反馈情况;对工作不作为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目前,市民政局联合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新政策、新条例进一步补充修正《聊城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正确行使社会救助法规赋予的依法查处骗保和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严格责任追究,真正做到“依法治保”。
全面推进“阳光低保”专项行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民政局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鼓足干劲,扎实工作,努力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让百姓放心,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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