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近日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该院连续10年获此殊荣。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精神文明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突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