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蒙阴交警大队,将交通事故处理岗位作为重要的“窗口”单位,他们以人民满意为最高行为标准,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狠抓队伍管理、业务工作、便民服务,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扬。成为全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排头兵”,被授予“全省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规范化建设一等单位”。
蒙阴大队交通肇事处理科现有工作人员25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2人,民警、职工5人,临时工作人员19人,担负全县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近年来,该科按照交通肇事处理岗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交通肇事处理工作,结合事故处理工作特点,按照一手抓交通事故处理,一手抓交通事故预防的工作方针,探索事故预防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法,努力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收到良好效果。
他们在做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基础上,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作为一项关系民生的政治任务,成立专门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安佰忠任组长、分管副大队长刘长宁任副组长,交通肇事处理科长、副科长及各勘察室负责人为成员,担当交通事故预防的重任,专门靠上抓事故预防工作。
他们在办公楼两侧,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廊”,利用宣传漫画、宣传挂图、宣传图板、宣传读本、电子宣传屏、宣传材料广泛深入的宣传交通法规,使办理业务的事故当事人受到直观、生动的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在办公楼前设立“交通事故警示台”,将发生在身边的、典型的交通事故受损车辆搬到展台上,再现出当时发生事故时的现场情况,加注生动的交通安全警示词,组织群众观看,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让触目惊心的事故场面向群众敲响警钟。他们设立“群众等候室”,并配有光盘播放投影设备,为办理业务的群众反复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娱乐节目,让办事群众在温馨的环境中受到启发、受到教育、得到安全警示。
提高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率,有效打击和震慑交通犯罪,减少逃逸案件发生,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蒙阴交警情系群众的一个着力点。蒙阴交警大队,积极探索新时期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路子,编织快速反应网络,层层布防,严密监控,按照多点布控、信息畅通,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专群结合、多方联动,兑现奖惩、一呼百应的思路,在公路沿线的加油站、维修点、商店、餐点设立100处122报警点,并依托交通安全村设立义务交通信息员100名,建立起打击交通犯罪的密集的“双百信息网络”,同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保持快速反应、多方联动,结成了打击交通犯罪的无形“法网”,使交通肇事逃逸者无路可逃。2012年,共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案 20起,侦破18 起,侦破率达90%,有力的震慑了交通犯罪。
蒙阴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科,立足岗位特点和业务实际,将“人民满意为最高行为准则”,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在门厅设立交通肇事处理业务查询触摸屏,放置办理交通肇事处理业务指南系列传单,前来办理交通事故处理业务的当事人,只要阅读材料或是触摸电子屏幕,均可查询业务办理程序、办案民警联系方式、收费标准、法律法规、法律援助等相关业务,甚为方便。群众高兴的称之为“业务办理一点通”,受到办事群众的欢迎。他们根据各岗位业务工作程序,印制了部分业务办理指南,并印制了《警民联系卡》,发到办事群众手中,群众可根据业务指南和联系卡的提示,按程序和联系方式顺畅的办理各项业务,同时,在门厅建立“警官值日”制度,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和业务导办,使办事群众一进门就感受优化服务所带来的方便,感受到春天般温暖,群众满意率大大提高。
信访案件,是体现群众对事故处理满意与否的“晴雨表”,蒙阴交警大队,积极抓源头、注重抓预防,在落实“重大交通事故案件集体评议制度”,确保交通事故处理公平、公正开展的同时,注重有针对性的做好群众工作。为广泛征求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意见,倾听社会呼声,改进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民警执法和服务,蒙阴交警大队开展“交通事故案件回访”活动,组织交通肇事处理科民警广泛接触交通事故当事人。他们对蒙阴交警耐心细致、执法为民的工作态度所打动,这种情系群众、以民为本的工作作风,消除了群众的误解,化解了各类矛盾,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避免了问题发生,连续3年无进京、到省上访案件,群众满意率节节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