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切实加强停产矿山监管,确保矿山关严关死,严防死灰复燃,有效杜绝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铜石镇“四举措”加强非煤矿山停产期间的安全监管。
一是要制定停产工作方案。督促停产的非煤矿山,书面说明停产原由、停产期限、采取的安全措施、值班值守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二是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落实警戒区域划定、警示标志设置、切断电源、消除边坡危岩,储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
三是要强化企业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保证现场有专人值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并做好矿山和排土场边坡检测、安全巡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四是要加强企业停产期间的安全监管。把停产矿山企业纳入日常监管执法计划,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要结合打非治违、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停产停建非煤矿山企业的巡查、暗查和督查,确保企业真正做到停产并严格落实停产停建相关安全措施,严防弄虚作假、明停暗采,发现或接到举报企业擅自组织生产的,要按照非法生产、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或造成事故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蔡玉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