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滕州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动三四轮车市场的管理力度,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滕州市市场监管局于1月9日开展为期一月的电动三四轮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强化宣传,注重引导。集中人员深入电动三四轮车经营户,发放告知书,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专项整治的具体要求,引导广大经营者自查自纠,自觉下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配合整治工作开展。利用执法宣传车对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理解、支持专项整治,做到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电动三四轮车。
二是拉网排查,不留死角。抽调精锐人员40人,执法车辆8辆,组成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两名副局长分头带队,按照先城区后农村的顺序,采取集中稽查和分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维修单位进行拉网式逐户排查。全面掌握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持照经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经销的电动三四轮车的品牌、生产、销售情况等内容,做好排查记录,建立档案资料。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从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和产品质量安全两个方面入手,重点检查是否有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车等违法行为,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车是否符合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和3C认证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查看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以及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标识标注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等,对不符合国家目录要求的商品及时责令下架退市,对销售假冒伪劣、商标侵权和非法改拼装电动车等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查处,特别是对于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20余人次,执法车辆120余台次,检查电动车销售单位112户,维修单位10户,发现问题下达询问通知书17户、责令整改通知书9户,立案调查无照经营5家,查扣2辆假冒伪劣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电动三四轮车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了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性,为实现源头治理、较好地维护滕州市电动三四轮车市场的良好秩序、有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颜景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