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规范羊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肉制品流入餐桌,按照山东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生产环节羊肉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15年12月21起,洪绪食药监所开展为期3个月的羊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检查主要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为重点。重点检查相关单位羊肉验收台账、索证索票、检验检疫证明及预包装羊肉标签标识等,严厉打击经营销售来源不明、病死羊肉、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未经动物检疫机构检疫的羊肉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同时,要求经营业户如果使用混合肉,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者来源、品牌等信息,确保广大群众吃上安全肉、放心肉。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逐户发放《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当场在其经营场所内张贴,要求其认真履行通告要求;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羊肉及制品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
目前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次,检查超市5家,羊汤馆6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发放张贴《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等宣传材料20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