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梁山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规范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水平,积极配合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辖区内流通环节桶装水进行抽样检查,从四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查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桶装水行为。桶装水经营店铺、送水站的主体资格、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水源及供水商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手续不齐全的商家责令停业整顿。
查销售假冒商标桶装水行为。对桶装水的商标、品种、生产厂家、销售商家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严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和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桶装水标识和维护公平竞争的桶装水市场环境。
查销售不合格桶装水行为。严格审查桶装水的进货来源,外包装是否清晰标示桶装水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厂名、厂址、联系方式是否真实有效。依法查处无标签标识、标签模糊、不完整等不合格桶装饮用水。
查桶装水经营户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整顿脏、乱、差现象。同时,对桶装水进行抽样送检,对不合格的桶装水责令停止销售,并告知生产企业进行整改。
在此次活动中,梁山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共检查饮用水经营户12户,下达监督意见书7份,现场指导其规范经营。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桶装饮用水在本辖区市场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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