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你这两个灭火器已经过期了,建议你马上换新的。”在陵县于集乡的一家饭店里,民警一边检查店里的消防器材,一边对店主说。
8月29日,陵县公安局于集派出所对辖区内各个企业以及商铺的消防器材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两家商铺为了省钱,继续使用过期或已经损坏的消防器材。
发现这种情况之后,派出所民警对这两家商铺的主人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指导,责令其将已过期损坏的消防器材交付消防部门处理,并限期购进新型的消防器材。
民警提示大家,灭火器根据类别的不同,也有不同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12年,达到使用年限,必须报废,否则一旦发生火灾会延误救火的最佳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