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25日讯(通讯员 朱超)为加强和规范危化品及化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招远市应急管理局不断强化对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检查,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近日,招远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化工企业开展复工复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变更生产工艺后未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88条第1档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