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梁山县质安中心通过“差别化”动态监管,改变以往对每个项目平均分配监督资源的做法,突出监督重点,有效规范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提升了工程质量品质。
科学制定办法。随着全县城市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技术新颖、结构复杂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建设主体呈现了多元化趋势。为突出质量监督工作重点,提升监管效能,质安中心制定了《梁山县工程质量监督差别化管理办法》,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进行了分类,实行“差别化”动态监管。
区分评价等级。建设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管分为A、B、C三个类别,目前,质安中心对全县在建项目实行了“差别化”分类监管。根据日常工程质量监督抽(巡)查掌握的情况,评价企业对项目的管理措施、项目现场质量管理状况、项目各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等。
实行差别化监管。根据项目“差别化”管理评价分类结果,质安中心对企业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较好的A级项目,以企业自我管理为主,适当进行监督抽(巡)查;对企业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一般的B级项目,在企业自我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进行监督抽(巡)查;对企业管理混乱和工程实体质量问题较多的C级项目,给予“特殊待遇”,直接列入预警项目,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监管,实行严管重罚,确保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