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在济阳区不断生“根”、发“芽”、结“果”,“绿色”已经成为全区的最亮底色。近年来,济阳区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督查长、流域长”工作机制,将各项职能有机结合,实现水域管理变“多头治水”为“联合执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通讯员 张忠玉
三部门联合执法
共同擦亮济阳“绿水”名片
据了解,目前河湖管理工作,河湖长负责统筹谋划、协调监督,各镇街派出所和黄河派出所负责打击震慑,检察机关承担检查监督,三部门“多头治水”,建立“河湖长+河湖警长+河湖检察长”河湖管护工作新机制后,将各项职能有机结合,将“联合执法”实现从“事后移交、被动处置”向“主动对接、共享共治”的转变。同时,该机制坚持“河长主导、系统治理、一河一策、一源一策”的原则,找准问题,列出清单,积极开展清河、净水、护岸、保水等专项行动,确保涉水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及时、处置彻底,全力提升济阳区河湖管理水平和生态保障能力。
1—6月份,三级河长巡河2.3万人次,整改问题68处,河湖面貌明显提升;公益诉讼解决黄河问题成为全国典型案例,得到检查系统的充分肯定;多次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排污、非法采砂(取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下一步,济阳区将持续发动“河长”行政执法力、“警长”刑事司法力、“检察长”检察监督力,形成铁腕护水“新格局”,共同擦亮济阳“绿水”名片。
管护+督查
共商共享长效机制
“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济阳区充分发挥“督查长”督河协调作用和“流域长”助河落实作用,紧盯水质提升目标任务,创新工作举措,形成共商共享长效机制。河湖长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形成了河湖督查和管护合力,形成了“流域统筹、区域协同”的河湖管护新格局。
“督查长”由河湖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重点督查各级河湖长、河长制联系单位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以及市总河长令、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协调处置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方面涉河湖问题发现、整改情况等;开展日常督查、约谈等相关工作,督促下级河湖长和责任部门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流域长”由河湖主管部门分辖区担任,共设置流域长71人,统筹协调本流域河湖上下游、左右岸项目规划、建设、管护等,坚持河湖“上下游一盘棋、左右岸同治理”的原则,完善河湖联防联控机制,河流下游要主动对接上游,左岸主动对接右岸,湖泊占有水域面积大的主动对接水域面积小的,协调明确河湖管护任务、工作进度、工作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