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有效惩戒,马站镇组织各专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应急办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综合惩戒的办法(试行)》 。
学习的重点内容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领域联合惩戒根据不同情形实施以下惩戒管理措施:(一)“责令改正”。(二)“提醒”。(三)“约谈”。(四)“公开曝光”。(五)“黑名单”。(六)“提请关闭”。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醒”管理情形有:1、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 5 万元以下罚款的。2、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一处重大事故隐患的。
通过学习,明确了行政处罚领域联合惩戒的不同情形所实施的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
王建昌 |